长沙市雨花区已全面有序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暨优待证申领工作。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符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其中:
1.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以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4.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在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调查、核实、初审的基础上,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查备案。
5.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应在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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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我区常住的非我省户籍对象申请我省发放优待证的,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在我省连续缴满2年以上社保。
二、申领材料
1.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可在办理现场通过微信小程序拍制)。
2.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3.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社区(筹委会、村)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4.对于在我区常住的非我省户籍对象申请我省发放优待证的,除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在我省连续缴满2年以上社保的证明材料。
三、申领时间
从2022年4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为集中办理阶段,基本完成现有符合条件对象的建档立卡暨优待证申领工作,具体时间以各街镇通知为准。自2023年1月1日起为之后年度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常态化办理。
四、申领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置的办理点(由街镇公布)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置的办理点申请。
五、申领方式
(1)现场办理申请。
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置的办理点提出申请。
(2)入户办理申请。
对于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六、注意事项
1、退役军人如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件遗失的,可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退役军人登记表》复印件前往办理。
2、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已确定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沙分行为我市优待证制发合作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根据我市确定的合作银行范围来自主选择本人优待证的制证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