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措施

地方特产2022-04-16 08:04:01未知

东莞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措施

  ●加大东莞市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按不超过企业2022年实缴保险费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扶持对象】

  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

  【扶持标准】

  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专项”项目除外)的企业,市财政按企业2022年全年实缴保险费不高于5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年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省、市支持总额不超过企业的实缴保险费。

  【操作指引】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专项”项目除外)项目申报材料: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企业投保明细表;

  (3)保险费通知书或最低保险费通知书(第一页)复印件;

  (4)实缴保险费的发票及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5)保单明细表复印件(仅在投保买方违约保险或特定合同保险情况下提供)。

  (6)企业购买保险期内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中一份复印件,(如委托第三方出口,需提供相关证明、报关单“境内发货人”须为东莞企业)。

  2.受理科室

  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0769-22806513、0769-22995396。

  联系人:钟灿辉

  联系电话:22819210

  3.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第一季度内(2023年3月31日前)。

  4.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缴保险费是指企业在资助年度内实际缴纳且已获保险公司出具发票的保险费金额。

  2.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专项”项目除外),当年申报资金超出年度预算总金额时,以预算余额按比例予以支持。

本文标签: 保险费  企业  信用  复印件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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