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办理居住证需要带好个人证件等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首次办理可线上申请。
南京居住证办理材料如下:
应当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居住证明的原件。
1.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2.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或购房合同;
3.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能够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为其办理居住证。但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得为其办理居住证。
4.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劳动合同;
5.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学习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材料:房客和房东一起到所在的区住建局办理,所需缴纳费用及所需材料请一并咨询住建局,请拨打118114查询房建局电话。
注意事项: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请按照自己所属的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本到房屋所属的派出所受理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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