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超标电动车可以安装临时信息号牌过渡到2022年4月14日,之后将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2、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3、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4、遇红灯时,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
5、转弯前减速慢行、注意瞭望,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6、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
7、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8、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
9、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