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程序
根据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自2022年1月1日起,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1、异地就医备案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材料。参保人自助开通备案、即时享受异地就医待遇。
2、提供多种异地就医备案渠道
参保人可通过各区、市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办理备案;也可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网上办、掌上办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可通过各区市医保部门公布的电话、传真办理备案(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备案类型、备案城市等信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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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满6个月后返回本市居住或变更居住城市的,及时终止或变更备案。
4、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