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非本地居民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明)。
补充:
城乡居民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可随时到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门诊慢性病申请。提交医院的诊断证明、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等,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向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办申报后,由定点医院医保办按病种分类后,统一办理审批。
经本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患者,或本地无条件检查或治疗的危重病人,经转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或医务部门审批,医疗费用在异地就医医院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