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州城关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
(一)人员类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全省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或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失业人员,符合以上其中一项,并且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经行了失业登记和困难人员认证的)。
3.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军人。
5.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
(二)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设立时间要求
1.离校2年内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须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2.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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