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构成: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养老金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我市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对65岁及以上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待遇予以适当倾斜。65-74岁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高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75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高于基础养老金标准10元,到龄次月享受待遇。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计发系数139。
实行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政策。为鼓励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时,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我市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