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到转出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参保人向转入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三)转入地社保机构对转移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生成《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送;
(四)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出手续;
(五)转入地社保机构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发送的《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办结以下手续:
1、核对《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入基金金额;
2 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3、将转移基金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