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兰州城关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指南
一、补贴对象
(一)人员类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全省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或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失业人员,符合以上其中一项,并且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经行了失业登记和困难人员认证的)。
3.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军人。
5.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
(二)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设立时间要求
1.离校2年内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须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2.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三、申报补贴及所需材料
(一)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5.个人真实情况承诺书。
(二)就业困难人员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须是本人);
3.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4.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3.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4.建档立卡证明材料;
5.个人真实情况承诺书。
(四)退役军人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五)返乡创业农民工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本地农村户籍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3.在外地创业或工作证明;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提交时,需携带原件,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直接向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二)区就业服务中心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核实并审计;
(三)将审计合格的创业者材料提交中心会讨论研究;
(四)通过区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芳 电话:0931-8438549
传 真:0931-8482664
邮箱:250485127@qq.com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园区F座2楼
邮 编:730030
点击下载:《个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