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交管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的十种违法行为

地方特产2022-04-18 09:07:03未知

洛阳交管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的十种违法行为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第三节第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的以下违法行为: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二)违法占用专用车道或者应急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行道内停车的;

  (四)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的;

  (五)客运车辆超员或者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六)行经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

  (七)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十)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按照上述规定,我市区内群众举报的非现场违法仅限于上述十种交通违法。

  如发现以上十类交通违法,大家可通过“河洛人人拍”手机APP进行举报。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即日起至5月31日,洛阳交警将开展整治行动,严管严查十类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总队的工作部署,切实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即日起至5月31日,洛阳交警将开展整治行动,严管严查十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整治行动期间,洛阳交警部门将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货车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疲劳驾驶、强超强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和面包车违法超员等十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在整治行动中,洛阳交警在城市区将围绕城市快速路、主要景区景点、商圈、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等重点道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视频巡查力度,与路面巡逻紧密结合,落实网上网下查控机制,重点对一早一晚及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等重点路段,增加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

  在各县区,洛阳交警将紧盯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农用三轮车等重点车辆,紧盯事故、严重违法多发易发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紧盯牡丹盛花期、出游踏青、节假日、全国和全省统一行动日等重点时段,加强执法管理。

  此外,洛阳各县区交警大队、洛阳高速支队还将依托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和服务区,密切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把出城、上高速、过境等重要关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本文标签: 洛阳  交警  车道  违法行为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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