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及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其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参保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失业人员,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政策
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全程网办)
办事程序
1、失业人员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2、各区县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送的信息进行审核。
3、申核成功的,按照申请人提报的社保卡金融区或银行卡号进行发放。
办理时限
审核时间5个工作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顺延。每月25日按月发放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末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办理结果
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
政策执行期限
2020年3月——12月
注: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监督投诉
0531-6896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