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继续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适用范围: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办理流程:数据比对确定名单、公示、发放
二、服务事项:继续实施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适用范围:对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0.5%缴纳。
办理流程:系统设定失业保险费征缴费率
注:
办理类型:直接办理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室: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经办单位: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无
咨询电话:8241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