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二、适用范围:经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
三、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四、办理流程:小微企业向其纳税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跳转)申领,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和复核工作。
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责任处室: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七、经办单位:各市(县)区就管中心
八、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本期新增申领补贴人员花名册》、本期新增申领补贴人员毕业证书
九、咨询电话:8505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