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保障流动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合法权益,便利流动人员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深圳市除外),实现申领、签发、使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直接使用手机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无需领取实体证件。对需要使用实体证件的老年人等,可以自愿申领实体证件。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