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深圳市除外),实现申领、签发、使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直接使用手机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无需领取实体证件。对需要使用实体证件的老年人等,可以自愿申领实体证件。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电子居住证申请条件:
流动人员在广东省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目前实体证件申领条件一致。
目前东莞实体居住证申请条件如下: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
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
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
在“二标四实”系统登记实有人口信息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
在“二标四实”、“莞e申报”系统经责任主体确认申报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不受居住满半年限制,可以登记后直接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