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联网结算:
出示本人的社保卡,并按医院的规定预付押金。出院时,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其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按规定结算。
市外转诊手续的办理:
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其转诊证明一年内有效(其中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一次性检查的转诊证明当次有效),市外转诊需转往省内的我市市外定点医院。特殊危急病例急需转往市外医院抢救的,可先行转院,一周内补办转诊手续。参保人办理了市外转诊手续,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需再向省外转诊的,由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提出申请,医院医务(医保)处盖章同意。
因转诊医院条件所限,住院期间需到其他医院购买药品或做检查、治疗的,须有转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我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可按正常转诊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