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专门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专门岗位,具有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属性。
公益性岗位分类:
1.社区便民服务岗位。包括:保洁保绿保安、公共设施维护、妇幼保健照护、养老托幼助残、邮件快件收发等。
2.城乡公共服务岗位。包括:公路建设与养护、公共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和转运、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生态护林护绿等。
3.城乡社会管理岗位。包括: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统计调查、残疾人管理服务、儿童管理服务等。
4.根据宏观形势变化、突发事件处置和稳定就业保就业需要,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
5.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