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富阳高层次人才申请买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对象条件
经富阳区申报、认定的A、B、C、D、E、F1、F2、F3类人才,申请时需在富阳区用人单位工作3年(含)以上或与富阳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富阳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同时,A、B、C、D类人才须满足:
①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或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人才。
②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富阳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E、F类人才须满足:
申请人在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前购买富阳区住房,要求个人购买该套住房前在富阳区无住房、无房产交易记录,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在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含)后购买富阳区住房的,要求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在富阳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房优惠政策。
(2)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富阳区,且依法在富阳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事业单位:富阳区所属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富阳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其中F类人才仅限教育卫健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富阳区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