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认定范围
凡在石家庄市人才中心以单位集体托管或个人名义存档,符合专业及年限要求的存档人员都可以申报。考核认定中不含“以考代评”专业,比如:卫生、助理会计师、助理经济师、助理统计师、助理审计师、软考等专业不再开展初级、中级职称考核认定。
补充说明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考核认定思想政治专业职称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认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均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2、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考核认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应符合相应认定要求,且取得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3、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认定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再次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首次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需转任另一个专业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再次认定,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同时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材料;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只能考核认定一次;
4、如有未尽事宜,以职改办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