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结婚登记流程:
1、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涉外人员领证地点:
一方户籍为南京市的当事人,办理涉外或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南京市玄武区或建邺区婚姻登记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