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户籍人员可在无锡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补领和换领业务(能首次申领的仅限苏、浙、皖、沪地区人员)。其他省份户籍人员只能在无锡办理补领和换领居民身份证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只能回原籍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1、首次申领业务:(1)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人须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带有相片的证件(方便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如学生证(或带有相片的在读证明)、工作证、社保卡等之一。(2)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则须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带有办证人相片的证件(方便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如学生证、社保卡或带有相片的在读证明等之一。
2、补领和换领业务:(1)本省户籍人员需随身带好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其中之一);(2)外省户籍人员需随身带好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其中之一)和证明在锡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居住证、居住信息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租房合同、房产证、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其中之一)。疫情期间,如外省人员提供不出证明在锡合法稳定就学、就业或居住的证明材料,则需填写《承诺书》(各受理点均有统一模板)。
办理地点:可至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