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 800元/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当年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
3、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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