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头镇第一幼儿园报名条件
招生范围
1、符合国家、省和市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主要包括:符合国家、省和市政策性照顾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符合政干〔2013)138号文件规定的军人适龄子女,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优待对象和收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0〕4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符合粤组通〔2019〕1号规定的援藏援疆照顾干部人才子女,符合教师〔2017〕14号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的适龄子女。南头镇第一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适龄子女;
2、南头镇户籍的适龄儿童(要求: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3、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其随迁子女来我园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等原则,平等享受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招生对象
小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南头户籍幼儿。
南头户籍入户时间截止2022年4月20日(以户口本入户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