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企业就业扶贫对口帮扶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1、对吸纳大连市对口帮扶地区(贵州省六盘水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我市企业,按规定对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岗位补贴。
2、对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用人单位吸纳我市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文件依据:
1、《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9〕10号)
2、《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0〕18号)
申请渠道:区市县承担就业服务职能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