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优先保障类型
根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1年实行的《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实施细则(试行)》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保障:
1.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以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分散供养)》的保障对象。
2.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遗属,复转军人,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或见义勇为称号人员及其他优抚对象。
3.公交、环卫、教师、医护一线岗位工作人员,以及有生活困难的二级以,上的残疾人或须配租无障碍住房的保障对象。
4.本市市区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
5.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情形。
必要资料
按照“1+1+N”的要求,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
(二)婚姻状态为离异的需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有效的司法文书。
(三)单身且有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的需提交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明材料。
(四)离婚未满3年的需填写原配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五)购有车辆的需提交《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
(六)有工商注册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七)新就业大学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八)退休人员需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银行退休工资明细。
(九)工作单位属省直、黄委会、铁路、电力、煤炭等非郑州市属的,在信息共享前需提交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纳明细。
符合优先保障条件家庭还需提交相关材料:
1.《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革命伤残军人证》等优抚证件;
2.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书;
3.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证书;
4.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证书;
5.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交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6.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县级(含)以上环卫、交运、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环卫、公交、教师、医护一线岗位工作人员证明;
8.危险房屋的需出具《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
9.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先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