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资认定指南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人员范围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1.户籍在龙华区的人员;
2.持有龙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在龙华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4.持有龙华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在海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或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5.驻龙华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二)学历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初级中学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水平;
2.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一)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申请人请于 4 月 1 日 9 时至 7 月 14 日 17 时;9 月 19 日 9时至 12 月 12 日 17 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
1.申请人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点击“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不过的需按网页“操作说明”进行人工核验;实名核验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申报。申请人应上传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图片小于 190KB,格式为 JPG)。
2.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普通话证书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 190KB,格式为 JPG)。
3.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学历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 190KB,格式为 JPG)。
(4)如申请人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4.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为方便申请人,实行网上不见面审批。对确有需要或无法网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也可予以现场办理或接收申请人邮寄资料办理。
1.网上不见面审批2022 年认定时间为 4 月 1 日 9 时至 7 月 14 日 17 时;9 月19 日 9 时至 12 月 12 日 17 时。申请人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椰城市民云 APP 或海口 12345 微信公众号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1)网上办
① Pc 端用户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
②在区域选项选择“龙华区”;选择“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 批服务局”。
③在办事首页手动搜索或按板块浏览要办理的事项,选择“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即可办理。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完成材料申报。
(2)掌上办
椰城市民云 APP 办理:
①移动端用户下载椰城市民云 APP 并注册登录,在首页中选择“一网通办”。
②点击“海好办”,进入办事页面,在区域选项选择“龙华区”。③在办事首页手动搜索或按板块浏览要办理的事项,选择“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即可办理。
海口 12345 微信公众号办理:
①微信搜索并关注海口 12345 公众号,注册登录。
②选择公众号菜单右侧的“政务服务”,选择“海好办掌上大厅”进入办事页面,在区域选项选择“龙华区”。
③在办事首页手动搜索或按板块浏览要办理的事项,选择“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即可办理。
2.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
申请人需要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的,请按通告的要求携带或邮寄相关材料原件。
现场办理或邮寄地点为: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 B 座龙华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收件人:教育小组。邮政编码:570105,联系电话:0898-66703280;0898-66735367。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邮寄材料时,务必把回邮地址写清楚,以免材料丢失。
3.认定相关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下列情形选其一,提交原件;电子版证件,上传正反两面,证件在有效期内):
①《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信息未能体现认定所在地在龙华区时,可提交《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②港澳台居民以居住证或通行证申请认定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驻龙华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提交军(警)官证、士兵证;
(2)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相片相同;扫描件像素要求 300dpi 或 JPG 格式电子照片,小于 190KB),供办理证书使用。
(3)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人自行打印附件 1,到县级及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相关项目,体检时间为近三个月内;所贴相片加盖体检医院的公章;体检表有体检合格结论);(
三)办理时限、结果物及领证方式
1.办理时限:龙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是 7 个工作日。
2.结果物: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领证方式:现场领证或邮寄送达。选择现场领证方式, 申请人在收到事项办理完毕的短信提示后,五日内到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服务中心一楼制证中心领取,若超期未领取将邮寄到指定地址;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政府付费邮寄),将在事项办理完毕后一个工作日内邮寄。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邮寄地址的详细信息。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2.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后,以实名加入“2022 年龙华区教师资格认定”QQ 群,群号:806756292。加入群后更改自己的群名片为“姓名+学段+学科”,例如“王丽初中语文”。
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在 QQ 群内解答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