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办理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9月30日。
办理范围:已经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备案并依法取得合法行驶证件的,车牌颜色为绿色,标注有“温州防盗备案号”且号码首两位字符是“OH”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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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非标电动自行车暗藏诸多危险因素,如车速过快,刹车系统跟不上;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发生自燃引起火灾等。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瓯海区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4月18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