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与巡特警支队发布通告,称5月1日至10月31日将对雄安新区雄县、容城县、安新县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登记上牌。11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根据通告,本次集中登记上牌将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且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对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的经营单位,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核发黄底黑字的正式号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须到车管所进行注册机动车,驾驶人需具有此类车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绿底白字号牌(单位或个人自用的电动自行车)
黄底黑字号牌
(快递外卖、互联网经营单位营运的电动自行车)
白底黑字号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临时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