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区迁往中心城区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1、开发区常住户口人员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2、同户的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
办理流程:
1、申请:可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或者“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
2、受理: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核:根据申请材料对本期申请办证明细表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签字认可后移交首席代表签字审批。
4、审批:首席代表对本期申请办证受理人员材料进行过程和条件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签字作出审批决定。按照核实同意的首席签字意见进行制证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统一发放。
5、办结:对于符合条件审批通过的,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6、送达:将《准予迁入证明》发放给申请人,需要邮寄的,将按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