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参保预登记用处:
无锡用人单位在业务结算期(每月7日至10日)内录用员工,可通过“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模块办理预登记,业务期开启之后将自动转为参保状态,无需重复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手续。
点击阅读: (注:适用于非结算期)
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参保预登记流程:
1.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在网办大厅界面选择“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点击“申报”。
2.进入“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认提交”,显示“业务办理成功”,即完成预登记。
温馨提示
1.“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模块仅在业务结算期(每月7日至10日)开放,其余时间用人单位请通过“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模块办理用工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