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登记的银行账户出现余额不足、账户挂失、账号变更、非本人存折或非结算账户等情况,当月的社保费无法进行扣缴导致当月未能成功扣缴社保费的,不能再进行补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逾期申请的不予补缴;
如果因为工作变动而社保中断过几个月,当找到新的工作之后,只需要把资料交给新单位的人事部门,让他们帮忙续交就可以了。
如果想补缴前面断交的,也可以向公司咨询能否补缴。那么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社保补缴呢?
申请条件:
①向用人单位申请。
②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③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致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②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或者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③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办理流程:
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补缴流程:
第一,办理缴费主体变更手续(实际你离开时单位已经办理了),按照社保工作人员的要求,办理核定缴费表。
第二,到银行办理开户和储蓄卡,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第三,按时在储蓄卡上存足代扣代缴资金,以免造成新的断缴哦~
【社保办理地点】各镇区办税服务厅(含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 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