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均安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粵教基[2020] 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佛山教基[2022]2号)、《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 [2022] 53号)、《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 [2019]11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 [2018] 45号)、《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2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根据学校布局,合理划分招生区域,执行“属地管理、按招生区域(学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控制学校的规模、班额,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生政策
(一)严格执行均安镇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户籍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各公办小学的招生规模及村(居)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划定所辖小学的招生地段范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编班考试,学校组织报入学时,要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的住址和户口进行审验。
(二)严格执行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和政策性借读生照顾入学的政策
1.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以下简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按《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 15号)执行。
2.. 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以下简称“优教服务对象子女”),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 政干[2013]138号)、《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佛教基[2020]5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 粵教基函[2020] 11号)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1] 11号)等文件执行。
3.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以下简称“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按《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 顺科发[2022] 12号)执行。
以上三类统称“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
4.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政策性借读生”),按《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 佛府办[2019] 11号)执行,依照文件界定,共有17类:
(1) 现役军人类;
(2) 英模烈属类;
(3)优抚对象类;
(4) 合法领养类;
(5) 委托照顾类;
(6)进藏职工类;
(7)引进人才类;
(8)博士后类;
(9)技术职称类;
(10) 优粤人才类;
(11) 新引进领军人才类;
(12)突出贡献类; (13)投资创业类; (14)华侨身份类;
(15)台湾人士类; (16)缴纳社保类; (17)父母一方是招生辖区户籍类。
(三)严格执行普通借读生实施积分入学的政策
普通借读生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 45号)、顺德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执行,积分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顺德区居住证且现居住地址是在均安镇范围内(以居住证登记的为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积分,实施积分入学,积分核查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三、各学段招生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招收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包括:
(1)均安镇户籍生;
(2)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
(3)普通借读生。
2.招生名额。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文件规定,小学班额为45人/班,全镇招38个班,招生1710人。其中:
中心小学招8个班,招生360人;
富教小学招4个班,招生180人;
顺峰小学招5个班,招生225人;
星槎小学招4个班,招生180人;
仓门小学招4个班,招生180人;
新华小学招4个班,招生180人; .
天连小学招4个班,招生180人;
南沙小学招5个班,招生225人。
为统筹好招生工作,各公办小学( 中心小学除外)招生计划的30%用于全镇统筹招收均安镇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以下统称“全镇统筹生”)。
3.招生范围。
(1)均安镇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区域划分。
➤中心小学:招收均安社区、沙头社区、鹤峰社区、天湖社区的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划分区域包括:均安社区、沙头社区、鹤峰社区、天湖社区等四个社区辖区内;百安路西面、恒安路以北、翠湖路以北区域内;百安路东面、建安路以北区域内。
➤富教小学:招收三华社区的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及全镇统筹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划分区域包括:三华社区辖区内;百安路西面、恒安路以南、建安路以北区域内。
➤顺峰小学:招收太平村、南浦村、沙浦村的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及全镇统筹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划分区域包括:太平村、南浦村、沙浦村等三个村辖区内。
➤星槎小学:招收星槎村的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及全镇统筹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划分区域包括:星槎村辖区内。
➤仓门小学:招收仓门社区的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及全镇统筹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划分区域包括:仓门社区辖区内;凫洲河西面、建安路以南区域内。
➤新华小学:招收新华社区的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及全镇统筹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划分区域包括:新华社区辖区内;凫洲河东面、泰安路以北区域内。
➤天连小学:招收天连村的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及全镇统筹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划分区域包括:天连村辖区内;凫洲河东面、泰安路以南区域内。
➤南沙小学:招收南沙社区的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及全镇统筹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划分区域包括:南沙社区辖区内。
(2)普通借读生。
在完成本年度均安镇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两批次招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招收普通借读生。
4.报名办法。
均安镇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采用网上报名、到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提交材料并确认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可关注“山水均安”微信公众号、均安镇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htp://www .shunde. gov.cn/jun-an)和各公办小学公告栏等招生信息。顺德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p:/zs.sdedu.net (进入“均安”入口),系统开放时间和到学校提交材料并确认报名时间,在本年度各批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
5.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按以下批次执行,额满即止。
(1)第一批次为均安镇户籍生。每生可填报四个学校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户籍所在招生区域的小学,第二志愿至第四志愿可以填报其它区域的镇内其它小学。若户籍所在招生区域的小学报名人数超出其招生计划数的,则按该儿童户口迁入所在招生区域时间(以户口簿登记为准)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由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和儿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2022 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2)第二批次为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分层次执行。第一层次为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第二层次为优教服务对象子女;第三层次为政策性借读生;第四层次为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每生可填报五个学校志愿,第一志愿必须报所在招生区域的小学,第二志愿至第五志愿可以报非所在招生区域的镇内其它小学。未被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由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在“全镇统筹生”中安排学位,《2022 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3)第三批次为普通借读生。根据全镇剩余学位数,实施积分入学,积分核算工作由均安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2022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名额。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文件规定,初中班额为50人/班,全镇招生32个班,共1600人。其中:
建安中学招15 个班,招生750人。
文田中学招17个班,招生850人。
2.招生范围。
➤建安中学:招收东学区四所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包括仓门小学、新华小学、天连小学、南沙小学。
➤文田中学:招收西学区四所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包括中心小学、富教小学、顺峰小学、星槎小学。在镇外小学应届毕业的均安镇户籍生和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到所属招生区域初中学校报读。
3.报名办法。
采用到所属招生区域的初中学校提交材料并确认报名的办法(《2022年均安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另行公布)。可关注“山水均安”微信公众号、均安镇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ttp://www shunde.gov.cn/jun-an)、各公办初中学校公告栏等最新动态。
4.招生办法。
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执行:
(1)第一批次为均安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第二批次为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优教服务对象子女、在均安镇小学应届的政策性借读生、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
(3)第三批次为在镇外小学应届毕业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在均安镇小学应届毕业符合条件的普通借读生。
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我镇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公办学校招生纳入区公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镇教育办公室在民办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招生地段,录取结果由家长自愿选择。
五、工作要求
(一)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职能单位和学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在学校、幼儿园、社区、企业中广泛开展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使得招生入学政策家喻户晓。招生期间对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解释,及时化解矛盾,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二)增强责任意识。各学校和相关职能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按招生方案实施招生,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主要负责均安镇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的入学资格由镇相关职能单位审核。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普通借读生积分条件审核和积分核算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办理积分流程,制订积分工作细则,高效优质做好便民服务。
(三)坚持阳光招生。推进“阳光招生”工程,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投诉举报“五公开”,严格执行学位和积分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班额;未经镇教育办公室同意,严禁跨学区招生,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四)严查违规行为。在招生过程中,如申请人或单位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招生信息查询学校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建安中学一电话: 25338306,地址:均榄路98号。
文田中学一电话: 29263138,地址:文俊路1号。
中心小学电话: 25387713, 地址:永安路12号。
富教小学一电话: 25501007,地址:三华富教一路1号。
顺峰小学一电话: 25512009,地址:沙浦环山西路33号。
星槎小学一电话: 25383736,地址:星槎东路 133号。
仓门小学电话: 25338102,地址:仓门环村路78号。
新华小学电话: 25387601,地址:新华华丰南路1号。
天连小学一电话: 25503080, 地址:均榄路96号。
南沙小学一电话: 25338630, 地址:南沙居委会安成路76号。
顺德光正实验学校(民办学校)一电 话: 25581618, 地址:新城北区齐安路35号。
均安镇教育办公室电话: 25510663,地址:永安路8号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均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报名和资料审核)一电话: 25388096,( 负责审核出生医学证明)一一电话: 25388230,地址:永安路2号公共服务办公室。
均安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出具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电话: 25386961, 地址:永安路8号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一楼积分入学受理前台。
均安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负责住宅房屋已备案购房合同审核)一电话: 25386899,地址:永安路8号镇政府办公楼一楼城建办公房产管理股。
均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的报名资格和资料审核)一电 话: 25518319、25386845,地址:永安路8号镇政府办公楼六楼。
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均安管理所(负责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审核)一电话:25519213、25519389,地址:永安路1号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区公安局均安镇派出所(负责户籍资料审核)一电话:25518377,地址:永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户政窗口。
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负责出具儿童免疫接种证明)一电话: 25575005,地址:畅兴产 业基地均益路89号。
顺德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均安办事处(负责社保缴纳审核)电话: 22838180, 地址:建安路6号。
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 25518056.
七、以上有关招生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解释权在均安镇教育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