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工贸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为加大工贸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规范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我市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作出贡献,现就扶持工贸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序号 | 奖补(扶持)事项 | 奖补(扶持)对象 | 奖补(扶持)方式 | 奖补额度(扶持政策) | |
企业提档升级奖励 | |||||
1 | 首次由规下升规上 | 月度升规 工业企业 | 定额类补助,即时 兑付 | 20万元,其中能在2022年4月、6月、8月前月度升规的,分别额外奖励10万元、6万元、2万元。升规之日起三年内退规的,全额追回奖励资金。 | |
2 | 首次由限下转限上 | 月度商贸企业、个体(工贸分离企业除外) | 定额类补助,即时 兑付 | 10万元(个体减半奖励),其中能在2022年4月、6月、8月前月度转限的,分别额外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转限之日起三年内退限的,全额追回奖励资金。 | |
3 | 批零住餐企业奖励(贸易回归企业不重复享受此条政策,与社零增长企业奖励重复的,就高奖励) | 年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且年度增速在30%(含)以上 | 限上批发业企业 | 数据核校类,年度审核兑付 | 20万元。 |
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且年度增速在20%(含)以上 | 限上零售业企业 | 20万元。 | |||
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且年度增速在20%(含)以上 | 限上住宿、餐饮业企业 | 分别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 |||
优质小微企业奖励扶持 | |||||
4 | 在财务规范度好、综合贡献度高的规下样本企业(限下样本单位)中,每年评选一批成长性强的优质企业(单位) | 规下样本企业(限下样本单位)财务人员 | 定额类补助,即时 兑付 | 由属地乡镇(街道)予以一定物质奖励。 | |
备注:优质规下样本企业由属地乡镇(街道)推荐,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综合确定。优质限下样本单位由属地乡镇(街道)推荐,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综合确定。 | |||||
5 | 对已租赁备案的规下样本企业,连续两年正增长且当年度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1.5倍、2倍、2.5倍的 | 规下样本 企业 | 数据核校类,年度审核兑付 | 由属地乡镇(街道)分别给予该企业实际厂房租金30%、35%、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 |
6 | 对已租赁备案的限下样本单位,当年度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1.5倍、2倍、2.5倍的 | 限下样本 单位 | 由属地乡镇(街道)分别给予该单位实际经营面积租金30%、35%、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 ||
支持企业财会业务规范化 | |||||
7 | 按照基层统计网格验收结果,达到规范化要求的 | 规下样本企业(限下样本单位) | 数据核校类,年度审核兑付 | 参照“个转企”享受记账代理扶持政策。 | |
备注:由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联合认定,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 | |||||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 |||||
8 | 财务规范度好、综合贡献度高的企业 | 规下样本 企业 | - | 优先作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重点支持对象,授信额度适当放宽,担保费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一个千分点。 | |
土地空间保障 | |||||
9 | 企业用地、厂房租赁 | 规下样本 企业 | - | 优先保障企业用地需求,在企业入驻小微园、政府控股厂房租赁等方面,优先考虑。 |
附 则
1.本政策中提到的“规下”指规下工业企业,“限下”指限下商贸单位。
2.本政策自2022年5月10日起施行,试行一年。2022年1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符合政策奖补(扶持)事项的,参照执行。相关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由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在30日内制定并发布。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3.由财政兑付的各奖补项目组织申报时间以具体申报通知或指南为准,原则上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限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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