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说明: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
202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9.5万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高新区毕业生约2.2万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约6.5万人,其中四区、高新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约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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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1.严格按计划招生。各区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制定高中招生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市教育局将统一下达各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2.科学确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近几年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在青岛市范围内跨区市招生的,要依据生源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当地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线录取新生,录取名单由招生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上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招生平台)。各区市教体局须将辖区内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线报市招考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