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回材料并告知理由。
2、经办:工作人员根据材料按规定录入,打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回执》或《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回执(待审核)》给予参保人签字确认,完成后整理资料交由复核人员。
3、复核:对申请材料和录入信息进行比对复核,复核过程中发现资料补齐或信息有误等情况,退回给经办人员跟进。
4、支付:财务支付。支付成功发送短信通知。
所需材料:
中山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医院收费收据
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疾病诊断证明书
银行帐户
身份证、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