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地方特产2022-04-26 18:21:36佚名

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截至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按以下天数发放生育津贴:

  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顺产(包括手法助产)、难产指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和剖宫产。

  注意事项: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本文标签: 津贴  产假  南京  天数  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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