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报销材料都将留存入档,除医保结算票据(异地就诊医疗费用票据)须提供原件自留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申报材料将退还至申请人。
➤零星报销材料:
1.“南京市民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
2.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
3.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注意:转外就医备案周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周期结束后因病情需延期的,可凭异地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相关医疗文件办理备案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