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常住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另需提供《居住证》)到街道(镇)、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进行失业登记。具体对象如下: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终止灵活就业的;
(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7)刑满释放、假释、缓行、监外执行的;
(8)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情况。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