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失业保险参保人员:
为使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人员顺利领取失业补助金,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扩围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中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办理参保、缴费、停保等信息完整的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我市计划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受理经办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现告知如下:
一、2012年1月1日(含)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从即日起到2021年6月底,可直接通过支付宝、微信、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等网上路径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2012年1月1日(不含)之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历史原因需完善有关信息,请于2021年2月1日至6月底,通过支付宝、微信、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等网上路径申领失业补助金。
为保障您的身体健康,请您尽可能通过网上路径申领,确因手机等原因无法操作的,可到相应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同时,请您及时关注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官方网站和“洛阳社保”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也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我们一定虚心接受并改进。
特此公告。
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