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六)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
(七) 双方提交户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号码必须证与证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