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口簿
上传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黄埔区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入户时间截至当年4月30日。
◇ 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黄埔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上传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
无广州市房产租住在黄埔区内的,须上传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及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 小学毕业生学籍佐证材料
上传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此表由毕业小学登录“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在广州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小学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
◇ 上传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出生证明
◇ 上传学生电子照片
PS:报名管理系统暂时不支持手机上传资料,请家长使用电脑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