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地方特产2022-04-29 13:38:48未知

洛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年限可以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前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办法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年限可以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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