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0—24时,彭水县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管控人员中发现。
截至4月28日24时,彭水县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基本情况:
彭水县无症状感染者1,系彭水县确诊病例1的同车人员, 4月26日与彭水县确诊病例1从市外自驾出发,于4月27日到达彭水县后即被隔离管控。4月28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活动轨迹:
4月26日
19:57—23:10 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确诊病例1自驾车经G42高速至黔江区舟白服务区停车场;
23:10—23:55 经G5515高速、G65高速至彭水自治县清平服务区;
23:55—次日00:09 在彭水自治县清平服务区公路边停留(未下车)。
4月27日
00:09—00:18 经G65高速至彭水自治县保家收费站下道;
00:18—01:16 随父母自驾车在政府车辆引导下至彭水自治县黔中大酒店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月28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转运至治疗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注意:
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经停史,搭乘过对应时段交通工具的来渝返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民宿等报告或通过“社区报告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