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经市级或余杭区级认定的A-F类人才
点击下载>>>《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2022修订版)》(余人社发〔2022〕10号)
※申请条件
①与余杭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在余杭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余杭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②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余杭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
③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租赁地址必须在余杭区内,需居住类性质房屋且需要办理租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