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家庭组合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有:
1.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个人缴存明细
(原件1份);
3.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4.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
份);
5.户口簿(复印件1份);
6.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首付款收据(客户联复印件1份);
8.建行一类储蓄卡(复印件1份);
9.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10.省直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另外还有这些需要注意:
共同借款人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打印的个人缴存证明及明细需标注网上查询密码;个人信用报告需提供详版,有效期限为两个月,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征信及身份证征信原件;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关系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