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人住院发生超过起付标准的医保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1.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2%,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付。
2.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5%,其余部分由个人自付。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起付标准
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住院起付标准以下的医保费用。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00元/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次。同一医保年度,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市内转院(仅限本市上下级定点医疗机构间)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转院手续后,参保人于次日内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的,可连续计算住院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