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金发放期限及标准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由参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不超过6个月;
2、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度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逾期将不受理。对2020年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满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可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鼓励各地根据就业工作需要,按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保障范围: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特别注意:2022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属于申请范围。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