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详见《2022年第十三师新星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师市各团场机关和师市派驻团场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5年以上师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参公经历),且在团场机关或师市派驻团场单位工作2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现任职务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范围;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工作经历、年龄和取得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含试用期)计算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未满国家和兵团规定的服务期限或对公务员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采取考试(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职责定位要求,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兵团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和改进师市机关作风建设等相关内容,法律法规基础,公文基础知识和兵团相关应知应会知识。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应当及时通知本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
(四)遴选部门不得擅自终止遴选程序。考生自愿放弃遴选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遴选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0:00至13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各相关单位要鼓励人员报名并积极予以支持。
1.由报考者下载填写《2022年第十三师新星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后,将《报名推荐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背面同时打印在一张A4纸上)、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PDF扫描件、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编辑器版本)以压缩包(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各遴选部门资格审核邮箱。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证件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遴选职位,同时报考多个职位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2.各遴选部门在收到报名材料后,48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并反馈报考者。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考者反馈原因;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考者在报名期间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3.各遴选部门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报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由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并统一制作准考证交团场党建办和派出单位发放。
(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采取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面试结束后,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规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精神,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通过查阅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听取所在单位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拟任职人员在师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在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商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监督与回避
师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参加遴选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遴选工作纪律行为的,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违反考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任用的,取消其任用资格。
六、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1. 政策咨询:详见《2022年第十三师新星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 考务工作:0902-2565768
3. 监督举报:0902-12380
》》》报名推荐表.docx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