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重点物资车辆通行证办理程序
(一)《通行证》申请
1.需办理《通行证》的收发货单位或个人,根据物资类别,向属地县级及以上发展改革、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如实提供重点物资运输车辆车牌号、始发地、目的地、申请办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具体见《通行证》填写说明)。
(二)《通行证》受理、核发
县级及以上归口主管部门落实专人受理《通行证》申请,实行“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由受理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资料,并向申请人核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制定的标准制式通行证。申请人提交资料不符合的,受理单位要第一时间告知申请人完善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
甘肃省推行《通行证》网上办理(目前正在测试阶段),即接即办,线上线下便捷发放,切实提高效率。对于有特别紧急需求的,要立即办理;对纳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的,要优先办理;对于中小微企业,要同等办理。要做到“应申尽申、应发尽发”,确保通行证数量,发放时效满足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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